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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客运总站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20-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客运总站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字【2019】1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客运总站,招标代理公司为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客运总站项目
2.2招标编号:JLTXY-2020-074
2.2招标控制价:3133.7271万元
2.3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滨路以南,福安街以东,永宁路以北;
2.5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983平方米,其中,拟新建客运站主楼建筑面积4080平方米,安全例检用房建筑面积240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02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64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广场面积900平方米,发车位面积1560平方米,通道及停车场面积12335平方米,绿化面积6250平方米,站房及附属用房面积3407平方米,安全例检面积548平方米。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2020年8月14日-2021年10月31日;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无需提供业绩证明);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7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8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原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执行关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下载,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下载和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两处均点击下载文件,以免在开标揭晓报名名单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若因未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而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三开标室。截止投标日期止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被确定低风险地区的,注册吉祥码后,扫码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上述事项确认无误后,填写相关承诺书。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为肆拾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函需开户行或吉林省住建厅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邮寄。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疫情期间递交文件方式:
6.1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尚未完全控制,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引起病毒传播,参与现场投标的各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请自带签字笔。建议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地点,工作人员会进行安检及消毒工作,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积极配合有序进行,如因安检导致的迟到而无法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形,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6.2 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邮寄规则如下:
(1)付费方式:拒绝到付。
(2)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7日)
(3)邮寄地址: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四平市吉平宾馆)
(4)接收人: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寄件人只可在邮寄包装上标注投标文件字样,不得标注公司字样。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邮寄风险说明:如未按规定时间接收到文件、邮寄过程中的文件包装破损、丢失等情形造成投标单位未能参加项目投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接收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摄像录制接收文件的状态,确保密封完好后,直接保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避免二次搬运造成的遗失和损坏。
6.4 疫情期间,所有邮寄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原件,直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有效。
6.5被确定低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持居住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注册吉祥码后,扫码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文件,因安检消毒工作原因导致迟到,我公司及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开标现场参加“腾讯会议”,授权代理人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于开标时间准时参与视频开标会议,详细内容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给予配合。
7.进场体温检测: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通过专用通道到达开标区域,在专用通道入口须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出现体温高于37.3℃将被劝返,并视情况通知防疫机构进行强制隔离。经检测合格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放临时通行证。
8.现场防控措施:①须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临时通行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并及时通过专用通道到达开标区域。②到达开标区后提交承诺书,到指定地点用消毒液对手部进行消毒。③开标期间请自觉间隔落座,保持安全距离。④开标结束后交回临时通行证,并通过专用通道离开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客运总站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户名: 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 0710732011015200002178
开户行: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
招投标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434-424806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4248066
邮箱:ytzjjzbz@163.com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消防队西侧办公楼四楼
邮编:1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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