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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政府办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类工程协议维修服务库公开征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繁昌县政府办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类工程
协议维修服务库
二、招标人及主管部门: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招标内容
(一)项目内容: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及《芜湖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现招标建立繁昌县政府办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类工程协议维修服务库。
1.拟参加县政府办政府性资金投资或政府性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单项工程预算或招标控制价在1 -60万元以内(不含60万元)(服务期内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限额标准调整的随其调整)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类工程。县政府办小型工程建设市政类工程协议维修服务库入库标准数量为6家(包括繁昌县直接入库企业)。
2.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服务库入库单位标准数量及以下,则全部入库;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服务库入库单位标准数量以上,现场抽取确定入库单位;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该标段流标。
(二)入围期限:有效期为从协议库正式启用之日起一年。
(三)各标段入围单位数量及方式
通过公开征集随机抽取法,确定6家县政府办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协议维修服务企业。具体为:
1.对本县注册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截止至开标时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注册地必须均为繁昌县内),优先入库,若本县注册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不足6家,则全部办理入库,差数部分在县外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注册地均为芜湖市内并符合资格要求)中现场抽取确定。若本县注册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过6家,则仅在本县注册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中现场抽取6家。
2.若投标单位为县外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注册地均为芜湖市内并符合资格要求),中标后必须在繁昌县设立子公司,承诺在繁承建的项目必须在繁昌缴纳相关税费。
3.为促进我县企业持续发展,对建库后我县新增的总承包企业或总部迁入我县的县外总承包企业,满足入库资格要求的,经申请可每半年集中办理入库手续。
4.对本县注册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期内若注册所在地变更至县外,则自动出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企业需符合资质要求,同一类别、同一法人仅受理一家报名申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需提供1名项目经理,持有相应专业从业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三)信用要求: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含AA级)以上或信用分75分以上(含75分)及以上(以截止至开标时间最新的信用评价等级或信用分为准)。若投标单位有失信等不良记录和行为等诚信问题,则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五)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六)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09:00至2019年7月6日11: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618室。
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信用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户);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与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劳动关系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确认函;
(6)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参考)。
注:各投标单位必须经报名投标,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行抽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随机抽取)时间:2020年7月9日15:00。
开标地点: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会议中心十号会议室。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随机抽取)程序
(一)原件交验
1.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交确认函、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缺一件拒绝其参加随机抽取。确认函、授权书必须按附件中规定格式填写,依法签章。
2.所有参与本项目公开征集入库的投标人开标会现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信用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户),缺一件或证件不符合征集公告和相关规定将拒绝其参加随机抽取。
(2)现场随机抽取
对征集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人现场签到顺序为投标人编号。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产生标准数量的入库单位。
注:各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默认对本抽取规则无异议,不得因为规则进行质疑。
九、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繁昌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县支行;账号:34001676108053004210)。  
(二)退付:服务期满入库企业无违约行为的,入库企业凭招标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证明,向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中标方式
(一)招标人在征集入库后建立“市政类工程库工作群”,各入库单位派专人负责该工程群内的日常工作对接。
(二)抽取中标单位。对已入库的投标企业进行编号,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一名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同步在已建立的“市政类工程库工作群”公示不少于3个日历天,公示期无异议的,中标单位应在3个日历天内至项目实施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三)中标价标准:各施工协议服务库服务期内项目中标价=(公布的控制价-暂列金额)*中标系数+暂列金额。
控制价5万元以下的市政项目中标系数为0.93。
控制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市政项目中标系数为0.9。
十一、工期、质量及付款方式
(一)工期:本项目工期在具体项目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质量:合格及以上。
(三)付款方式: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本库项目总合同价款每满5万元(含5万元)审计一次,审计后付至审计价95%,余款在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十二、诚信保证:如无特殊原因,库内企业须主动履行中标义务,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否则,第一次出现被抽取中标后不履约的情况,将扣除其入库保证金,并同步在已建立的“市政类工程库工作群”及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内应补充履约保证金,否则不得参加后续项目抽取;第二次出现未履约情况,将禁止其继续参与县政府办政府性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类工程库招标活动。有特殊原因的,须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备,经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虎/杨绮慧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确认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项目“            项目”公告,对公告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公告要求,响应公告方式确定中标价和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本项目公开征集公告规定的内容、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该项目,承诺工期按照业主单位要求、质量按照业主单位要求。
3、我方承诺: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征集公告)要求。
4、我方资质为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5、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确认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 盖单位公章 )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基本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填写地址)            ,                      (填写公司名称)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填写公司法人代表)        (即下面签字人),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    (即下面签字人)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到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会议中心参加“          项目 ”招投标相关活动。
本公司承认该代表在办理上述相关事宜过程中,所签署、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无误、合法。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填写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粘贴处

 
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                      项目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无失信等不良记录和行为等诚信问题。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如果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上述事项上存在提取虚假信息的情况,不管招标人或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是否有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地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本工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承诺具有相应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是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承诺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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