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校情片拍摄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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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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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学院校情片拍摄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ZB2019040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9日
采购日期:2019年4月2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尚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通和佳苑1#808室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池州学院校情片拍摄制作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晓豁、徐永红、詹春智
采购人名称:池州学院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牧之路19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13365513306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的65%计算。
收费金额:440元
公告期限: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5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905室,联系电话:133655133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项目名称:池州学院校情片拍摄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ZB2019040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9日
采购日期:2019年4月2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尚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通和佳苑1#808室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池州学院校情片拍摄制作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晓豁、徐永红、詹春智
采购人名称:池州学院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牧之路19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13365513306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的65%计算。
收费金额:440元
公告期限: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5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905室,联系电话:133655133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