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公告)新桥园区5期正原项目场地填土平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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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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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新桥园区5期正原项目场地填土平整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3212822007200003)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桥园区5期正原项目场地填土平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新桥镇太和村村民委员会,现委托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桥园区5期正原项目场地填土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 ||||||||||||||||
2.1项目概况 | ||||||||||||||||
(1)建设地点:新桥镇 | ||||||||||||||||
(2)工程规模及特征描述(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额、建筑面积、层数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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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工期:35日历天 |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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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付款方式 |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审计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按审计价付清。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3.3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必须具有靖江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运输单位经营服务告知书,并在有效期内; 4、必须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详见招标文件 | ||||||||||||||||
3.5其他要求: |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企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进行网上操作。 | ||||||||||||||||
(1)“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先至泰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江苏CA数字证书”窗口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联系人:华雅静,联系电话:0523-86893080),再登录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平台自主网上激活。 (2)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登录“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会员平台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咨询电话0523- 89182382 ),详见网站首页-业务指导中的《完善工程诚信库所需材料及企业诚信库申报流程》。 (3)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标段,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7月21日至2020年07月28日止。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00元(叁佰零伍圆整),售后不退。 | ||||||||||||||||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金额为3.20万元(叁万贰仟圆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汇入到靖江市投标保证金专业账户。 户 名: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中载明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靖江支行 缴纳形式:网银或电汇 | ||||||||||||||||
6.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评标办法见附件) | ||||||||||||||||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靖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jggzyw.com) 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zcetc.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 ||||||||||||||||
8.补充说明 | ||||||||||||||||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单位+具有靖江 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运输单位经营服务告知书的单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多个法人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二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单位,其余为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的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本项目招投标环节只要求由牵头人进行办理,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盖章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
9.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靖江市新桥镇太和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靖江市新桥镇太和村新夹路 | 地 址: | 越江乡虹兴村6组 | |||||||||||||
联系人: | **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 话: | ***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地址:靖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