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教育局南木达中小学宿舍及中壤塘镇中心校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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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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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教育局南木达中小学宿舍及中壤塘镇中心校宿舍维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11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32302020000341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教育局南木达中小学宿舍及中壤塘镇中心校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1 | ||
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1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150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川外企业必须提供入川承揽业务相关证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12、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7月22日到2020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116 | ||
方式: | 1.资格预审文件自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116获取。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申请资格不得转让)。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时将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扫描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至邮箱(519433815@qq.com)。 3、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成立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或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同时应提供审计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书(提供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明、主任会计师身份证明,合伙人签字的需提供合伙人身份证明等)。 (3)成立时间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2018或2019年度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4)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9、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时适用,被授权人参与的则不需提供此项)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时提供)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14、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16、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1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提供不属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须为按要求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由代理机构提供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4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07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116递交)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7月30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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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教育局 | ||
地址: | 壤塘县壤柯镇德吉巷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116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