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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KGCGZX2020-012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贷款业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Z-CZGC-200028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
标段划分:一标段: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道路施工
二标段: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沥青混凝土和水稳碎石混合料采购
预算金额:一标段:435.1999万元
二标段:560.5820万元
计划工期:一标段:2020年10月30日前完工
二标段:2020年10月30日前供货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或新版电子证书复印件及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报表,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标段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一标段提供)、项目经理证书(一标段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500元/份/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督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电    话:0431-8215863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18043191791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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