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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智能停车场综合体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补遗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智能停车场综合体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补遗书
(招标编号:0635-2025G011)
一、更正内容:
/
二、其他公告内容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智能停车场综合体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澄清补遗书
招标编号:ZMD2020-092
各投标人: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智能停车场综合体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澄清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证书,垂直升降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发布时间处于新旧生产许可证的过渡,新许可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故此,本项目开评标时提供新旧生产许可证均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中“质保期:三年”,现变更为:
维保期:三年,质量保证期:终身。
有关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质保期及维保期”的描述,均以变更后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中“本合同交货期自买方钢结构验收合格(卖方参与验收)后之日起计算,90天内安装完成,达到手动存取车标准。设备智能系统调试及特种设备验收20天;但因其它分包工程影响设备安装或验收,工期应相应顺延。”
现变更为: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始交货,结构主体具备安装条件90日内完成安装。设备智能系统调试及特种设备验收20天;但因其它分包工程影响设备安装或验收,工期应相应顺延。
四、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
标准
2.2.1
(2)
综合标评审标准
30分
1、类似奖项:
投标人类似工程获得优质工程奖项的得5分。
提供合同和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否则不得分。
(类似车库工程指单套升降系统停车位大于等于80个停车位的并具有圆形垂直升降类停车库。优质工程奖项以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获奖证书或文件上须体现投标人名称。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5分
2、机械式停车设备产品专利
(1)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产品发明(不含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证书,每项得0.5分,最多得6分。
(2)以上提供的专利证书中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另加3分,最多加3分。
(以上证书须提供验证,否则不得分)
9分
3、类似工程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圆形垂直升降类车库案例,单项合同总车位80个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5分。
(须提供合同和特种设备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否则不得分)
5分
4、圆形车库运行经验: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入运行的圆形车库,并安全无事故运行经验年限最长的,以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时间为准,按每一年加1分,最多5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特种设备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项目实拍照片。否则不得分)
5分
5、体系认证:
投标人同时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的、ISO14001体系认证、OHSAS18001体系认证的得3分,有两项的得2分,有1项的得1分,不具备的本项不计分,满分3分。 (提供证明资料)。
3分
6、反馈意见:
企业出具原用户反馈意见,须盖原业主公章;优:3分,良:2分,一般: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分
注:1、投标企业的业绩和荣誉,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否则按无证处理;(证明荣誉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组织颁发的证书和下达的文件为准、涉及职称证书的以政府或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组织颁发的为准。所有证明荣誉业绩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
    2、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获奖证书等应真实、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不据实承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现变更为: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
标准
2.2.1
(2)
综合标评审标准
30分
1、类似奖项:
投标人类似工程获得优质工程奖项的得5分。
提供合同和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否则不得分。
(类似车库工程指单套升降系统停车位大于等于80个停车位的并具有垂直升降类停车库。优质工程奖项以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获奖证书或文件上须体现投标人名称。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5分
2、机械式停车设备产品专利
(1)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产品发明(不含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证书,每项得0.5分,最多得6分。
(2)以上提供的专利证书中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另加3分,最多加3分。(以上证书须提供验证,否则不得分)
9分
3、类似工程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垂直升降类车库案例,单项合同总车位80个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5分。
(须提供合同和特种设备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否则不得分)
5分
4、车库运行经验: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入运行的垂直升降类车库,并安全无事故运行经验年限最长的,以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时间为准,按每一年加1分,最多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特种设备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项目实拍照片。否则不得分)
5分
5、体系认证:
投标人同时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的、ISO14001体系认证、OHSAS18001体系认证的得3分,有两项的得2分,有1项的得1分,不具备的本项不计分,满分3分。 (提供证明资料)。
3分
6、招标人意见:
招标人对企业的综合评价;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3分
注:1、投标企业的业绩和荣誉,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否则按无证处理;(证明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组织颁发的证书和下达的文件为准、涉及职称证书的以政府或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组织颁发的为准。所有证明荣誉业绩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
    2、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获奖证书等应真实、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不据实承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厅。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建筑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乐山大路与中华大道交叉口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黄河南路财信大厦14-15层
电    话:0396-2613177/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刘先生
监督部门: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     
电    话:0396-2626233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建筑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中华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财信大厦14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23@12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00707174807537167671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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