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办事处攀成钢职工家属区居住环境综合整治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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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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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办事处攀成钢职工家属区居住环境综合整治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形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电子版本,无偿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发送到604866631@qq.com,我公司收到相关资料并确认后当日将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132020600870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办事处攀成钢职工家属区居住环境综合整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本项目体现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6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7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的通知》(川财采【2020 】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 】67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视为无效响应。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7月27日到2020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资格预审文件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形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电子版本,无偿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发送到604866631@qq.com,我公司收到相关资料并确认后当日将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 ||
方式: | 资格预审文件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形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电子版本,无偿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发送到604866631@qq.com,我公司收到相关资料并确认后当日将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1.评审小组 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成立的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评审工作。 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资格预审公平公正的;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担任申请人的董事、监事; (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是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5)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与申请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邀请规定的方法和本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资格审查结果应当现场告知申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 评审标准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按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代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2 申请人名称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3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 4 申请文件内容完整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 5 申请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 6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提供格式自拟承诺函,可参考第四章。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不得要求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格式自拟承诺函,可参考第四章。 9 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格式自拟承诺函,可参考第四章。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格式自拟承诺函,可参考第四章。 11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格式自拟承诺函,可参考第四章。 12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随机抽取供应商 资格预审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5 家供应商并对其发出采购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3家且少于5家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作为磋商邀请对象进入磋商环节),按照供应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顺序号确定供应商随机抽取编号(供应商商编号与投入摇号机的乒乓球号码一致,资格预审审查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代表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号码的乒乓球投入摇号机器,投入完毕后启动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选中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提交响应文件。 4.重新资格预审 如果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含),或资格预审阶段出现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被拒绝的情形导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含)的,由评审小组宣布本次资格预审终止,并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 5.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采购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内容和所承诺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并递交证明资料。采购人认为其不再实质上满足本项目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有权取消其后续投标资格。 6.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根据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审核记录编写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名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单; 3.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等; 4.其他需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邀请5家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08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05室(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区)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8月03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附件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滨河路8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05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先生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