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选取安置房建设企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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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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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选取安置房建设企业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示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选取安置房建设企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查、谈判、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选取安置房建设企业
采购编号:WJZC【2019】DY103
二、谈判信息:
日期:2019年06月05日
谈判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蒋德军(组长)、徐秀中、杨耀富(采购人代表)。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平方米
服务期限:服从项目需求
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398号2宛城区住建局一楼
联系人:张中南
联系电话:15838748408
四、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按预算价的1.5%收取代理费2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956号
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669号
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5日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选取安置房建设企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查、谈判、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选取安置房建设企业
采购编号:WJZC【2019】DY103
二、谈判信息:
日期:2019年06月05日
谈判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蒋德军(组长)、徐秀中、杨耀富(采购人代表)。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平方米
服务期限:服从项目需求
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398号2宛城区住建局一楼
联系人:张中南
联系电话:15838748408
四、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按预算价的1.5%收取代理费2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956号
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669号
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