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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96 万元/年;
三、项目需求:就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服务期:一年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有承包经营学校食堂两年以上的成功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要求
1、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
2、经营者及其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食堂管理办法》等学校管理制度,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为师生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师生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落实,及时整改,在特定的情况下,需按学校的要求开展各项服务,检查或考核一次不合格扣罚1000元,出现第一次安全事故扣除承包合同总金额的1%,出现第二次安全事故扣除承包合同总金额的5%,出现第三次取消其承包合同;在用工、品种、质量、数量、经营范围、文明服务、卫生、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须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卫生意识,负责落实本食堂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防投毒、防盗安全等工作。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3、有符合学校实际的经营思想,经营方法。根据各级岗位需要合理配备相关从业人员(厨师、辅工等),并提供人员卫生健康证书等,需接纳食堂原有符合条件的员工。
4、经营单位每学期集中组织1-2次食堂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卫生安全和质量。
5、经营单位对本食堂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管理,对学校负责,教育和督促全体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工作人员仪态端庄,身体健康;经营单位现场要有一名管理人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在餐饮行业经营管理三年以上经历、熟悉学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填写用工表,报保卫、后勤等管理部门备案。
6、经营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推进保持五常精细化管理,并接受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7、经营单位需给全体工作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工作衣、帽、围裙、袖套、手套、口罩)以及劳保用品,统一挂牌上岗,。
8、食堂有固定设施设备由经营单位使用,经营单位要爱护厨具设备及公共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造价赔偿。
9、经营单位须加强食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不得违规操作。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经营单位须承担全部处理及善后责任。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经营单位承担。
10、食堂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由学校指定专业回收部门收取。
11、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12、经营单位须购买安全事故险及员工意外险等保险。
13、承包单位使用的员工需有养老保险。  
14、用工情况:四个校区(新河校区、实验北校区、能达小学、星湖小学);配备厨师14个,杂工46个,厨师待遇每年不低于39000元。杂工待遇每年不低于26200元。员工工资不低于175.12万元。使用员工人数与学生就餐人数比是1比125,开学前根据招生数确定用工人数,厨师待遇每年每人不低于39000元。杂工待遇每年每人不低于26200元。
15、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特别提醒:
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通知日起至磋商评审日前,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八、现场勘察:各投标单位自行联系招标单位联系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时若发现现场勘察承诺函有造假现象,一律按废标处理。
 1、现场勘察时间: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7日(9∶00-16∶00);
 2、联系人:江老师;电话:13306296990。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09点00分。地址: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新河校区藏真楼底楼会议室(南通开发区新河路3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09点00分;开标地点: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新河校区藏真楼底楼会议室(南通开发区新河路3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评标;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新河校区藏真楼底楼会议室(南通开发区新河路3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时间:开标资审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新河校区藏真楼底楼会议室(南通开发区新河路3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磋商保证金(现金形式密封带至开标现场)
本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中标后磋商保证金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一、磋商采购文件费用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300.00元/份,该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地址:南通开发区新河路38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3306296990。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室;
联系人:顾新春;
联系电话:18912268922、13815216439;
邮箱:ntcjzb@126.com。
十三、竞争性磋商的公告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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