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诏安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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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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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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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0年诏安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624]GS[GK]2020003-1)
一、项目编号:[350624]GS[GK]2020003
二、项目名称:2020年诏安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624]GS[GK]2020003-1 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624]GS[GK]2020003-1 包1
厦门佰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 (2)其他:1、质疑受理的其它补充要求: a、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供应商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 b、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参加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c、供应商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不接受多次质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规定的货物类或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中标金额在100-500万,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①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2015]299文件规定,成交人一次性向漳州高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清代理服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②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漳州高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 账号: 1000565172100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624]GS[GK]2020003-1 包1 :22840元
收取对象: 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漳州高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漳浦城市生活广场1幢8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漳州高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350624]GS[GK]2020003
二、项目名称:2020年诏安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624]GS[GK]2020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佰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二里36号202室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624]GS[GK]2020003-1 包1
厦门佰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 2 | 批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李超 (包1) |
评审专家: | 林洵,赖丽娜,严宗伟,杨超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 (2)其他:1、质疑受理的其它补充要求: a、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供应商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 b、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参加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c、供应商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不接受多次质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规定的货物类或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中标金额在100-500万,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①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2015]299文件规定,成交人一次性向漳州高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清代理服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②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漳州高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 账号: 1000565172100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624]GS[GK]2020003-1 包1 :22840元
收取对象: 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漳州高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漳浦城市生活广场1幢8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漳州高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