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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桂园、菊园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桂园、菊园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BBZJ00138
二、项目名称: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桂园、菊园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景悦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149号寰宇上都大厦19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捌仟元整(大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桂园、菊园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
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桂园、菊园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等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施工工期
35日历天
项目经理
陆振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 23413144702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艳丽,钱立锋,黄彦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34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8号合工大智能研究院9楼,联系电话:0551-633575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0551-63357188【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桂园、菊园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办事处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林芝路交口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8号合工大智能研究院9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结果公示材料.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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