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康市教育局2020年永康市新建9所幼儿园设备自行采购项目的非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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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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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 采购人名称:永康市教育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教育局2020年永康市新建9所幼儿园设备自行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JCG-YK2020-ZX015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6日
七、 定标日期:2020年07月31日
八、 中标结果:
废标情况说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第三标段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标段作废标处理。
九、 评标委员会成员:朱荣平,应尚蛟,黄惟侠,应涛,胡月兰,戴红斌,沈路瑶(第一标段采购人代表),董俊雅(第二标段采购人代表),应晓闽(第四标段采购人代表)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2、采购人名称:永康市教育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
3、监督机构名称:(1)根据《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二、 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教育局2020年永康市新建9所幼儿园设备自行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JCG-YK2020-ZX015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6日
七、 定标日期:2020年07月31日
八、 中标结果:
标段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1 | 厨房设备 | 1批 | 983534元 | 永康市盛大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2 | 幼儿桌椅、床 | 1批 | 1058580元 | 永康市欣欣然工贸有限公司 |
4 | 电脑多媒体打印机 | 1批 | 1859090元 | 永康市开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废标情况说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第三标段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标段作废标处理。
九、 评标委员会成员:朱荣平,应尚蛟,黄惟侠,应涛,胡月兰,戴红斌,沈路瑶(第一标段采购人代表),董俊雅(第二标段采购人代表),应晓闽(第四标段采购人代表)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2、采购人名称:永康市教育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
3、监督机构名称:(1)根据《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