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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LZBJL-2019-0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长管经发综合【2019】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改扩建留置场所1处,项目总用地面积10155.14㎡,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6546.26㎡,其中改建建筑面积4396.26㎡,扩建建筑面积2150.00㎡,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最多同时留置6人的办案需求。项目总用地面积10155.14㎡,2729.37㎡,绿化面积3554.30㎡,硬化面积3871.47㎡。项目改扩建留置场所1处,项目改建部分为原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环卫处用房,改建部分建筑面积4396.26㎡,同事在空地扩建2100.00㎡的辅助用房及50.00㎡门卫。并配套建设厂区围墙、大门、照明等设施。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东至玉柱街,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西出口停车场。
2.4 勘察、设计周期:已签订合同为准。
2.5 施工计划工期:已签订合同为准。
2.6 投招估算金额:4007.78万元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 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9)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10)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单项工程实际投资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中标金额)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单位在开标日,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6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委会政务大厅一楼右侧最里面);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地 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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