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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洛清江东岸沿江大道建设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洛清江东岸沿江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编号:YF-2020-SG-06)已由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字【2020】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福县福弘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永福县锦江花园南侧(政府办证大厅)至洛清江大桥。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拟建的沿江大道为永福县城区西南侧南片区道路骨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该片区对外的主要道路,起于茅江大桥南侧桥头,桩号为K0+000,自南往北延伸,沿途经过永福县科技局、县审计局、县邮政局、县政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碧桂园小区、彩调剧院等,终点位于永福镇塔脚屯与永福至广福二级路交汇处,桩号为K1+914.04, 道路全长1.914km, 其中:
( 1)沿江大道(K0+000-K0+220) (14.0m路段)
该路段道路长0.220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4.0m,2.5m人行道+4.5m机动车道+4.5m机动车道+2.5m人行道,为双向2车道(机非混行),设计速度为30km/h;同时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给水、电信等管线及路灯、绿化、交通安全等设施。
(2)沿江大道(K0+220-K1+914.04) (20.0m路段)
该路段道路长1.694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为20.0m,5.0m 人行道+10.0m机动车道+5.0m人行道,为双向2车道(机非混行),设计速度为30km/h。同时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给水、电信等管线及路灯、绿化、交通安全等设施。
(3)本次招标不包含电力工程部分。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71.4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2396.15万元,设计费75.3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竣工验收。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证书执业资格和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 5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5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 月  31 日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2 号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诚信库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5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永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3-855606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福县福弘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福县永福镇凤阁路6号6楼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奥林匹克
                                                         花园78栋四单元15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773-5595767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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