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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河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河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3-00301)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9 月 1 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3-00301
项目名称:沈河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概述:中共沈河区委党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乐郊路教堂西巷5号,办公楼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办公人员20人,委托服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食堂餐饮服务、安全保卫工作。 二、项目需求: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二、设施设备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三、环境卫生服务;四、食堂早、午餐饮服务,制定菜谱,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五、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工作;六、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七、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详细要求(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服务要求及人员配备,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6人)一、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2人) 1、人数:2人。 2、人员要求:保洁员:女性,年龄 55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具有健康证。 3、职责范围:(1)负责日间办公楼内外、走廊、卫生间、楼梯踏步、楼梯扶手、台阶、墙裙脚线、卫生桶、公共区域的玻璃等卫生清洁工作;(2)负责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功能教室等的卫生清扫工作;(3)负责庭院卫生清洁工作,垃圾箱日产日清;(4)负责门前三包卫生清扫工作;(5)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帘、垫以及值班床品等清洗工作;(6)负责办公环境的定时消毒;(7)负责会议服务,会议室温度控制、通风、灯光、会标悬挂等准备工作,会议室饮用水、水果器具的清洗消毒和会场布置工作; 4、管理标准:(1)庭院内外无杂物,玻璃光亮,大厅、走廊、门框、楼梯扶手等无灰尘;梯间顶面、墙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楼内地面光亮,无污渍,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理楼内外死角、暖气片等。楼内走廊、卫生间、水房每天至少清扫4次,培训课间立即清扫。听从采购人安排,配合完成临时应急卫生工作;(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4)服务文明、规范、准时。(5)会议、接待服务及时有效,细致。二、食堂伙食供应工作(2人) 1、人数: 2人。其中:厨师1人,面点师1人 2、人员要求:厨师:年龄原则上55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含3年经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经验,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面点师:年龄55岁以下,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含3年经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经验,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证,能制作各种面点,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3、职责范围:(1)负责机关食堂不同的用餐要求,提供伙食供应服务工作;(2)负责机关食堂每周菜品出品、食材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配料、成本控制及核算管理等;(3)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的卫生管理;(4)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5)负责食堂排烟道定期清洁、去污工作;(6)负责临时性用餐服务工作。(7)负责餐饮食材采购;(8)负责厨余垃圾处理。 4、管理标准:(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确保卫生安全无事故;(3)餐饮服务人员具备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4)伙食标准足额配给,花色品种多样齐全,保证质量口味好,力避浪费;(5)指标要求: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测评满意率 90%以上; (6)每月对厨房及食堂进行一次集中消杀。三、门卫收发人员(不少于1人) 1、人数门卫收发1人 2、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职责范围:(1)负责采购人指定办公楼、庭院安全和正常秩序;(2)负责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3)负责安全隐患及消防的排查;(4)负责做好车辆的查验、登记、摆放疏导工作,停车有序管理等。同时兼顾安全和庭院环境卫生状况;(5)负责各类报刊、信件的收发保障工作;(6)负责楼内外绿化、花卉养护与管理工作; (7)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4、管理标准:(1)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机关;(2)庭院、办公楼环境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3)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4)报刊信件收发及时,准确。电话接听畅通。四、更夫(不少于1人) 1、人数:1人 2、人员要求:男性5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使用各类消防器材,无犯罪记录。 3、工作职责:负责庭院、办公楼夜间安全。 4、管理标准:实行值班及巡逻制度,文明执勤,严禁饮酒、带外来人员等,能够妥善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突发事件。六、其他工作职责 1、完成培训期间服务保障和学员用餐任务。 2、完成庭院和三级街路雪段的冬季除雪任务。 ★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二、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三、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⑴保存的资料要真实有效。 ⑵对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其它 1.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2.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因管理不善、服务人员失职等原因造成的采购单位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给予照价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3.采购单位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对不适合在采购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辞退或调换。 4.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负责本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出现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中标单位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在投标书中,原件备查,专业技术人员要有专业证书,达到持证上岗。 5.中标单位遵守国家、地方的各项政策、法律及法规,负责对本物业范围内劳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 6.中标单位在本物业从事工作的劳务人员因不当行为造成相关损害损失和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7.中标单位要统一着装,岗位标识明显,定岗定责,管理完善。 8.中标单位负责物料部分,包括清洁工具、洗消用品等。 9.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早、午餐,寒暑假期间物业人员正常上岗,各项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日常标准。 10.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12小时之内到位,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11.甲方将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费用。 12.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加班补助费、工会经费、服装费、工具物料费、除雪、垃圾清运、意外险、管理费、税金等所有与项目相关费用。 13.本项目不得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8 月7 日至 2020 年 8 月13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9 月 1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沈河区委员会党校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乐郊路教堂西巷5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2431090577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0-08-06
 
 
关联计划 附件: 党校物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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