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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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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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三、 采购组织类型: 集中采购-集中采购
四、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0DY013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年):1241万/年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整个龙游城镇污水由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而且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于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城镇污水服务项目专业性、唯一性,建议本项目只能由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服务商。
八、拟定供应商信息
1、拟定供应商名称
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龙游县城东华街道荣昌大道35号
九、公示期限
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5日
十、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论证意见: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整个龙游城镇污水由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而且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于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城镇污水服务项目专业性、唯一性,建议本项目只能由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服务商。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拟定服务商为: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意《2020-2022年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为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
(2)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0-7261771
(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一、 采购人名称: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三、 采购组织类型: 集中采购-集中采购
四、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0DY013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年)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 1 | 1241万/年 | 项 | 2020-2022年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 |
六、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年):1241万/年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整个龙游城镇污水由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而且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于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城镇污水服务项目专业性、唯一性,建议本项目只能由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服务商。
八、拟定供应商信息
1、拟定供应商名称
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龙游县城东华街道荣昌大道35号
九、公示期限
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5日
十、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杜宏远 | 高级工程师 | 龙游县城市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
2 | 王启挺 | 高级工程师 | 龙游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3 | 肖一祥 | 龙游县财政局 |
专业论证意见: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整个龙游城镇污水由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而且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于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城镇污水服务项目专业性、唯一性,建议本项目只能由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服务商。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拟定服务商为: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意《2020-2022年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为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
(2)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0-7261771
(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