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贺州市大件垃圾破碎处理系统采购(HZZC2020-G1-000115-GXJH)的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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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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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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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的委托,就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贺州市大件垃圾破碎处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0-G1-000115-GXJH)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终止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ZC2020-G1-000115-GXJH
项目名称: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贺州市大件垃圾破碎处理系统采购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废标、终止的原因
在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内,收到投标单位质疑函,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质疑人质疑内容认真、客观的复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废标/终止日期:2020年06月08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ZC2020-G1-000115-GXJH
项目名称: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贺州市大件垃圾破碎处理系统采购
项目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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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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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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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废标、终止的原因
在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内,收到投标单位质疑函,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质疑人质疑内容认真、客观的复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废标/终止日期:2020年06月08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