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服务工作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852020000301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服务工作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高新智谷人力资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3栋4层40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人力资源服务工作项目; 服务范围:为加强并推进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新园区建设,做好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三方公司承担做强产业、做优园区、做专场景、做亮品牌等产业园区运营及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服务期内引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不少于10家,其中国际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实现园区企业全年整体营收不低于50亿,税收2亿。服务期内参加展会、招商对接等招商活动不少于10次。 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拟为2020年8月-2021年8月; 服务标准:招大引强,提高优势产业聚集程度。加强对表、对标,绘制完善“两图一表”,瞄准世界一流做好产业聚集、总部项目引进工作。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郑斌; 成员:许群、张汀硕、黄纯梅、黄慰(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455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督管理办公室: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28-82829642 采购计划号:(2020)0489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供应商信用融资:(成华区项目必须填写)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 ||
地址: |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管委会大楼10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女士、胡女士 | ||
电话: | 13688454195、1311188129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