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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告]太湖县文化惠民工程应急广播建设(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太湖县文化惠民工程应急广播建设(三期)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对业主提供的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要求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太湖县文化惠民工程应急广播建设(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第一包为应急广播接收终端、社区居委会分平台建设;第二包为广播电视通信光缆及光路设备建设。具体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24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140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人民币24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140万元;
1.3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4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付款方式:设备器材到场,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竣工经县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该工程经省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于乙方承诺的免费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凡有意对该项目进行投标的供应商,对以上内容如有合理化建议,请于2020年8月17 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前致函采购单位。
采购人:太湖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29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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