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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砂子塘街道桔园片区清扫保洁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JZ-20200520012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市永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砂子塘街道桔园片区清扫保洁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52001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砂子塘街道桔园片区清扫保洁外包项目 清扫服务 1、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桔园社区1-8片小区的背街小巷、空坪隙地、绿化带的清扫、卫生保洁;
2、社区道路两旁、街道门店牛皮癣的清理(不含建筑垃圾的清扫)。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的砂子塘街道桔园片区清扫保洁外包项目,2年的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人民币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01 —— 2022-08-31
3.2 履行地点:砂子塘街道办事处桔园社区1-8片小区范围内(具体服务范围社区指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总价包干,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9,说明:
4.2 收款账户: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城东分理处(浏阳市永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8201020000001215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卫生达到“五无六净”
“五无”:即无砖头瓦块泥沙等零星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膜、无污泥积水、无漂浮垃圾、无袋装垃圾。
“六净”:即路面净、泄水眼及阶沿石净、花坛绿化带树穴净、垃圾桶净、果皮箱净、墙面净。
(2)、其中道路每500平方米果皮不超过15处,纸屑塑膜不超过15处,烟蒂、痰迹单项目不超过20处,污水不超过5处,其他有损市容项目不超过8处;或以上累计项目不超过30处。
(3)、所有人员参与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垃圾分类的培训,主动做好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实行日常考核和集中检查相结合,以月度考评的方式进行。
(2)具体办法
1)日常考核以街道城管办、社区的日常检查为主,设定满分为100分,采取倒扣分制进行考核计分。
2)日常检查包括上级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例行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问题。
3)日常检查中,对例行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群众举报、投诉的一般问题,按本办法考核细则所列项目对违规行为实施考核扣分;对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问题、重大活动或检查评比中出现的问题好扣分项、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的重大问题,按本办法考核细则所列项目的2倍实施考核扣分,对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翻倍扣分。
4)集中检查中,每发现1处问题扣月包干经费200元,出现市区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扣罚包干经费500元。
5)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登记、拍照,作为评定分数的依据;同一个问题不重复扣分。
6)被考核人认为考核有误,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申辩,经复核重新认定,同一个处罚复核只进行一次。
2、奖惩措施
(1)考核计分方式
1)日常检查计分:日常检查设满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
    2)集中检查计分:市区集中检查考核。
(2)奖惩办法
    1)日常检查
①.日常检查计分,合格分为80分,月考核分在70-80分的,扣减对应项目月包干经费的1%;月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减对应项目月包干经费的2%,直至对应项目月包干经费全部扣完为止
②.承包期间,如出现公司人员消极怠工、罢工,导致街道无人清扫或设施无人清洗,一次扣除1万元承包费,情节严重的,一次扣除2万元承包费。
③.日常工作完成好,作业质量优秀,达到领导表扬和市民肯定的,奖励考核检查分;重要迎检评比工作(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查、清洁城市考评等)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额外进行奖励。
2)综合评价
建立退出机制,月综合考核分连续两个月低于70分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的,取消承包资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作业服务方案,检查、监督、考核乙方作业服务的实施情况。
(2)按检查验收结果计算合同价款,每月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就乙方作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到位。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根据合同按期结算作业服务费,有权调整、清退不合格作业工人,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作业服务方案,自主开展服务活动。
(3)乙方在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在甲方同类项目的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享有被优先考虑的权利。
7.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处罚制度给予处理。
(2)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保洁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保洁服务标准,甲方有权开具处罚通知书给乙方,罚款将从合同款中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为期2年。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人工工资、税费、管理费和工具等都在包干之列。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有服务项目增减按中标价另行计算。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曙光南路1号 地址: 浏阳市集里办事处禧和社区社新组16号

法定代理人: 李勇 法定代理人: 李皓

委托代理人: 李女士 委托代理人: 王小红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361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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