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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北部港区柏海汇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项目(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通州湾北部港区柏海汇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项目(资格后审)
通州湾北部港区柏海汇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0万元;
(3)设计周期:
①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获业主同意后1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报告、设计概算、图纸等)。
②初步设计审查后3天内提供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并经专家组长审查同意。
③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总承包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报告、设计成果文件、概算文件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二、本次招标内容如下:对柏海汇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进行勘察、项目建议书编制、初步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
A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及测量成果符合国家、省、市的规定,满足该项目设计要求,满足建设、规划等部门的审批要求。
B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构筑物工艺设计、污泥处理构筑物工艺设计、除臭设计、厂区附属设施设计、建筑设计、环境及景观设计、建筑装修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及自动控制设计、提供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对一期工程的完善设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的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牵头方为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成员方为具备勘察资质的投标单位。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给排水专业);

专业设计人员

4名
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a、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b、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3.4、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五年(自2015 年 6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次性建设完成 8000m³/d 规模及以上自来水厂或污水厂工程设计。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提供体现建设规模和工艺内容的政府正式批复文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业设计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资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资格审查要求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9日17:30前(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4日09: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二期4楼第一开标室(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
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南通柏海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州湾政务服务中心北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人: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港闸区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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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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