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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2020年基础公建计划部分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2020年基础公建计划部分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2020年基础公建计划部分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DHCG2020-05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海口路3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购数量
设计采购预计单价
(万元)
设计采购预计金额合计(万元)
1
经开四区(珠海路北侧)改造工程
1
5.67
5.67
2
华侨名人A区拆违后绿化改造工程
1
1.14
1.14
3
经开四区19栋与12栋之间改造工程
1
3.78
3.78
4
回迁小区公产房房屋维修工程
1
7.19
7.19
5
经开一区201栋南侧绿化
1
0.38
0.38
6
社区办公用房(1500㎡)装修改造工程(国资委收回威海与临河社区出租部分、临建)
1
13
13
合计
6
 
31.16

2.2施工地点:经开四区(珠海路北侧)、华侨名人A区、经开四区、临河街道辖区回迁小区、临河街道与珠海路交汇;
2.3招标范围:项目的初步方案,设计方案(附概算)、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
2.4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承包人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15日完成全部设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行业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3.3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4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7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8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1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4日至 2020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进行发放:(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6)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起近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7)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8)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9日14时00分,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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