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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19]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及省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当阳市殡葬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当阳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建设面积3036.7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建火化车间342平方米,职工周转宿舍597平方米,悼念厅578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改建火化车间894平方米。院内新增大门、连廊等配套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本项目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所列全部内容。。
2.4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或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相互兼任,并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登记专业为土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的信用总分分值须为 80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 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近6个月(2020 年2月—2020 年7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0 年08月 27日至2020 年 09月11日17时 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 8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 8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 8 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 (¥ 9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不同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09月28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件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一厅,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一厅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 2020 年08月21日。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阳市殡葬管理所
地    址:当阳市坝陵桥3路80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子龙路老二建院内2栋102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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