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食堂北面人行道施工工程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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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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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食堂北面人行道施工工程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20年08月18日 |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食堂北面
人行道施工工程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食堂北面人行道施工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C2020—GS—054),于2020年8月14日9:00在九成体育馆旁职工之家一楼开标室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排序 | 成交候选人 | 报价(元) |
一 | 安徽群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7 |
二 | 安徽同庆建设有限公司 | 72995.00 |
公示期: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采购人及谈判供应商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举报受理部门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质疑)人的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须一次性提出,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若存在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臆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此类异议材料不予接收。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谈判秩序的,将记入不良记录,3—5年内不允许进入九成市场。
举报受理部门名称: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7281915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中成交候选人即确定为成交人。
特此公示
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