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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区中心局一号楼屋面南侧外走廊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邮区中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南京邮区中心局一号楼屋面南侧外走廊改造”(采购编号ZXJZH2020-01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工程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将原外走廊屋面及隔墙所用的泡沫夹芯板拆除,报刊补损场地的屋面、隔墙以及走廊东、西两端墙体更换为岩棉夹芯板,走廊剩余屋面更换为彩钢瓦、墙面更换为彩钢板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项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杨坊100号
  1.2 工期:10日内
  1.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方合同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相关要求。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不设分包,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拆除泡沫夹芯波楞板屋面(含泛水板)

  ㎡

  680.00

  2

  拆除泡沫夹芯平板外墙

  ㎡

  188.00

  3

  拆除泡沫夹芯平板内隔墙(含门)

  ㎡

  27.00

  4

  安装岩棉彩钢夹芯板墙面(厚75㎜)

  ㎡

  75.20

  5

  安装岩棉夹芯板门扇(厚75㎜,800*2000,含五金)

  扇

  4.00

  6

  安装岩棉彩钢夹芯波楞板屋面(厚50㎜)

  ㎡

  133.20

  7

  屋面板U型槽包边

  m

  44.00

  8

  安装镀锌方管龙骨(40*40*2㎜)

  m

  200.00

  9

  安装彩钢板(厚0.5㎜)

  ㎡

  133.40

  10

  安装彩钢波楞瓦(厚0.5㎜)

  ㎡

  540.20

  11

  安装屋面泛水板(宽500㎜,厚0.5㎜)

  m

  182.00

  12

  外墙面板角铝包边(30*30)

  m

  50.00

  13

  新材料搬运上楼

  项

  1.00

  14

  旧夹芯板搬运下楼

  项

  1.00

  15

  拆除垃圾外运

  项

  1.00

  16

  脚手费

  项

  1.00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2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经理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无下列行为: (提供承诺书原件)    a.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供应商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8)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9)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分包转包。
  以上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邮区中心局(南京市玄武区东杨坊100号)一号楼西扩201室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杨工18951744540。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8月24日14时30分前。
  2)递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杨坊100号南京邮区中心局调度楼二楼会议室(联系人:陈主任 13605178917)。
  3)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8月24日14时30分开始,各供应商代表须准时到场,地点在南京邮区中心局调度楼二楼会议室。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本项目允许一次现场踏勘,如投标供应商放弃踏勘则视同已进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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