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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卫生监督监测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卫生监督监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724
项目名称:卫生监督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卫生监督监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卫生监督监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724
项目名称:卫生监督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内容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 2020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 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注:1、领取文件有效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请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0年8 月 25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lnshzb2014@163.com进行报名,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材料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的责任。
2、领取文件有效期内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请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0年8 月 25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以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报名时间以收到供应商邮寄的材料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或因邮寄影响供应商接收文件时间的责任。)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珠路1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8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珠路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至 2020年08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珠路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珠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注:1、领取文件有效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请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0年8 月 25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lnshzb2014@163.com进行报名,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材料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的责任。
2、领取文件有效期内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请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0年8 月 25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以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报名时间以收到供应商邮寄的材料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或因邮寄影响供应商接收文件时间的责任。)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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