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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土地批后全程监管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00716016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君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高新区土地批后全程监管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716016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带太阳能发电的4G 球形摄像机 视频监控设备 4G球形摄像机(带太阳能发电,含安装)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9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6米监控杆L型(含安装) 视频监控设备 直管杆,立杆高度6000等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9 70200
3 监控设备箱(含安装) 视频监控设备 设备箱需适具备防雨、防尘、通风散热等功能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9 29640
4 地笼及防雷接地 视频监控设备 地笼规格:350*350*1000*18mm,灌浇水泥尺寸≥800X800x1200,基础混凝土强度≥C25,适合3000-6000监控杆;避雷针、连接线及接地体30*5扁钢1.5米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9 25350
5 线缆(含安装) 视频监控设备 综合考虑电源线、网线等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9 6708
6 售后维护服务 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 提供贰年上门质保服务,与省自然资源厅厅数据对接服务、培训、提供本次建设软硬件的系统集成服务 1 59000
 合计金额小写: 458048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捌仟零肆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价格小写:¥458048.00
大写:肆拾伍万捌仟零肆拾捌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土地批后全程监管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任务的通知》下达的安装任务及园区6批次共1502亩用地监控设备安装任务;剩余点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后续工作要求及园区用地报批需求实施安装(具体按甲方要求执行)。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5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主要设备正式进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5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安装完第20个点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5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安装完第30个点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0770.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2,说明: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741.4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付清尾款3%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湖南君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8077476504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系统维护:乙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职专人负责整体方案、需求分析,并监督项目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充分了解需求,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总结。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确保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有技术人员值守。
3.故障响应:项目开发及运营单位需承诺故障问题响应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一小时,问题解决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不能解决,需给出合理说明。
4.培训:对有需要的用户提供随时培训服务,并且承诺及时有针对性的为用户提供培训,培训方式根据用户需要商定,所有培训不另行收费。
5.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质保期内出甲方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附件及零配件、备品备件的要求:乙方应将清单中的产品需免费提供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列明清单,在交货时一并提交。质保期内,设备及相关设备维修所需零备件,由乙方免费提供。质保期后,当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更换任何零件时,乙方应及时优惠的提供给甲方,并派专业人士进行更换、维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简易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2.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项目验收时,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且服务满足甲方的需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工程座标点、水准点。
2、组织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
3、派代表与现场工程技术监督工作。
4、确保正常施工环境,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5、召开现场碰头会与技术质量会,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函在48小时内给予回复,对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组织好足够的施工力量进场施工。
2、搞好本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
3、负责搞好工程施工记录和技术资料及保证资料的整理工作,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做好其他配套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4、做好材料的试验与检验工作。
5、保证工地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常驻现场。
6、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积极协调与正常施工活动有关的相关关系,保证正常的施工环境。
8、乙方必须保证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9、乙方
10、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11、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技术资料、产品,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变更资料。
7.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需的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则每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逾期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付款项双方据实结算,多支付部分乙方应即时还给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6 、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款,每延误一天,则每日按逾期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7、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合同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F3栋2303、2304房

法定代理人: 郭力夫 法定代理人: 杨光

委托代理人: 欧阳胜 委托代理人: 颜佳慧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9949999

传真: 0731-88995540 传真: 0731-885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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