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招】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洋山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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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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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洋山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洋山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以 舟税函【2020】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嵊泗县洋山镇
工程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洋山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控制价143.8915万元。(控制价下浮区间为6%-8%,间隔为0.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企业资质: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3.3企业安全许可证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安全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A类安全考核证书真实有效,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应提供任职文件;
3.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
3.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 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
3.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班子必须配备齐全,且五大员资格证书专业必须符合本工程资质专业要求(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8诚信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其他: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①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②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必须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上述“中标备案前”是指: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注册后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于 2020 年8月19 日至 2020 年 8月21日在嵊泗县电子招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ss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嵊泗县电子招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ssztb/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舟山市嵊泗县东海路41号
邮 编: / 邮 编: 20245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传 真: 0580-5089819
2020 年 8 月1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洋山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以 舟税函【2020】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嵊泗县洋山镇
工程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洋山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控制价143.8915万元。(控制价下浮区间为6%-8%,间隔为0.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企业资质: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3.3企业安全许可证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安全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A类安全考核证书真实有效,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应提供任职文件;
3.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
3.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 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
3.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班子必须配备齐全,且五大员资格证书专业必须符合本工程资质专业要求(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8诚信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其他: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①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②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必须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上述“中标备案前”是指: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注册后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于 2020 年8月19 日至 2020 年 8月21日在嵊泗县电子招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ss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嵊泗县电子招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ssztb/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舟山市嵊泗县东海路41号
邮 编: / 邮 编: 2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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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0580-5089819
2020 年 8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