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御公馆前期物业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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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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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御公馆前期物业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YG-2020004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7日
采购日期:2020年08月1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中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四褐山长江北路西侧(原管山小学办公楼)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月/人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长锋 潘蔡民 胡永扣 何玉龙 白少扬
采购人名称: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553-5698998-504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为市无城中江花园1幢202室
项目负责人:陈勇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328~330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废标单位:无
四、中标供应商业绩:1、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8.12.18。2、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9.12.18。
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9日
项目名称:中御公馆前期物业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YG-2020004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7日
采购日期:2020年08月1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中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四褐山长江北路西侧(原管山小学办公楼)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月/人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长锋 潘蔡民 胡永扣 何玉龙 白少扬
采购人名称: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553-5698998-504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为市无城中江花园1幢202室
项目负责人:陈勇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328~330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废标单位:无
四、中标供应商业绩:1、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8.12.18。2、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9.12.18。
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