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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右旗环境监测站土右旗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土右旗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土右旗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89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政采CG2020-158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申请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注册登录”或“供应商-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注册通过后,供应商查询状态显示“有效”;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5、营业执照经营(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08月19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26日 15: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0.00 9,000.00

答疑会时间: 2020年08月26日 15:00
答疑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09日 09:2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09日 09:2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土默特右旗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 诺宝行政综合楼3楼
采购人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00171669105250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
包号 采购文件
A 土右旗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5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4046984 货物 1.0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8月19日 15:00至2020年08月26日 15: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环境监测站、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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