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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3-07-04A-2020-D-E131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招标编号:03-07-04A-2020-D-E13190),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莲发改审批[20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春同心农业科技园区项目位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同心村蔬菜大棚产业园。东至菜田路、南至净莲大街、西至临近长双烟铁路、北至粉房屯到万发屯环路。一期园区土地平整面积29.33公顷。
本次拆迁大棚共计310栋,总建筑面积155170㎡。其中温室大棚161栋建筑面积73565㎡,冷棚149栋,建筑面积81605㎡,道路拆迁10条,共计1207延长米道路面积5432㎡。
2.2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标段2: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同心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具体范围如下:
标段1:施工(招标编号:03-07-04A-2020-D-E13190/01)
标段2:监理(招标编号:03-07-04A-2020-D-E13190/02)
2.5计划工期:
标段1施工工期: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0日,共计24日历天。
标段2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计划投资(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施工):4138502元(含暂列金额320000元)
标段2(监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系数0.64。
2.7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段2: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的合格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条件:
(1)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
(1)标段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9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账号,并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标段1:500元、标段2:500元,售后不退。
4.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方式指引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支付: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购买支付方式均属无效。
(6)投标人在平台注册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9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标段1:6万元、标段2:0.5万元。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莲花山劝农山镇东风村委会一楼1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楼
项目负责人:许科、马海、齐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gczbjltt@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013190
注:此账号为该项目独立帐号,请各投标人注意避免汇款错误,进而影响项目投标。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工
电话: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
电话:0431-81322616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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