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某支队基层“双争”评比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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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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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某部某支队基层“双争”评比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某支队基层“双争”评比栏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机动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机动支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采购内容:购买评比栏及其配套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能够承揽本次招标内容;3.1.1.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且目前无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声明(报名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3.1.1.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时间为报名期内,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由前述网站下载,购买标书时提交。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1.1.5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27至2020-08-3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406房间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信用中国”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注:1、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2、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均应遵守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给予该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9-03 14:30 ,地点为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某支队基层“双争”评比栏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机动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机动支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采购内容:购买评比栏及其配套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能够承揽本次招标内容;3.1.1.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且目前无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声明(报名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3.1.1.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时间为报名期内,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由前述网站下载,购买标书时提交。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1.1.5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27至2020-08-3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406房间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信用中国”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注:1、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2、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均应遵守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给予该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9-03 14:30 ,地点为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机动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y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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