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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残疾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残疾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残疾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HJL-HW20649;
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残疾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购需求:残疾儿童康复设备(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19年7月-2020年7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16:00前。
3.4 投标人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 单位法人、负责人、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9月4日下午16时。
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2019年7月-2020年7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相关材料)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已成功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网上截图加盖公章。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提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密保卡后及时填写提交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陆入口登陆填写,网址(http://ybggzy.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一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2020年8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9月4日下午16时。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提交方式请见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西街17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431-8968 6609、133 5430 5169
3.行政监督部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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