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翠湖小学班班通交互式终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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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铜陵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铜陵市翠湖小学班班通交互式终端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铜陵市翠湖小学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铜陵市春之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翠湖小学班班通交互式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20189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24日
采购日期:2020年8月27日下午15:30时
成交供应商名称:铜陵市春之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步行街银杏商贸城7号楼内307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章贵臻、刘沪宁、徐哲庭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翠湖小学
地址:济民西路与衡山大道交叉口西南15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松新村131栋2楼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56213215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4000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五松新村131栋2楼,电话:1865621321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翠湖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项目名称:铜陵市翠湖小学班班通交互式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20189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24日
采购日期:2020年8月27日下午15:30时
成交供应商名称:铜陵市春之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步行街银杏商贸城7号楼内307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章贵臻、刘沪宁、徐哲庭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翠湖小学
地址:济民西路与衡山大道交叉口西南15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松新村131栋2楼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56213215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4000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五松新村131栋2楼,电话:1865621321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翠湖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