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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项目编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八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含)以上。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标书发售地点、报名时间:
1.发售地点:投标供应商联系设备科提供标书;
2.报名时间:2020年06月 22日—2020年 06 月29日16 时00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 日 13: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 月 30 日 14:00分。
2.开标地点: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E-MAIL:51601628@qq.com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有关要求说明
1.优先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3.品牌要求:招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设备)推荐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的,可以在推荐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未提供推荐品牌的,报价人应根据清单及设计文件要求确定品牌后,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人拟在推荐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外自行选择品牌,自选品牌应在性能、价格、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方面均不低于推荐品牌,并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并同时提交该品牌材料(设备)在品牌、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人推荐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认为合理的(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可以增加可选品牌,没有得到采购单位书面认可的品牌一律不予接受,其相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未能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会判为无效标。
4.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内容: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数量:1台
二、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要求
   
1
   
采用国际金标准方法学,离子交换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法)。
   
2
   
可适应基层医院的空间和尺寸要求,机器重量不超过28Kg。
   
3
   
≥7寸的彩色触摸屏幕,软件操作简单,人性化。
   
4
   
为满足临床需要,检测线性范围上限应≥18%。
   
5
   
机器自带混匀,确保样本被充分混匀。
   
6
   
可支持全血和预稀释两种样本模式,适应所有临床样本的检测需求。
   
7
   
机器为全自动,可实现机内溶血,自动混匀和穿刺取样,避免人工操作引起的误差。
   
8
   
可一次性装载30个以上的临床标本。
   
9
   
重复性好,要求检测精密度应≤3%。
   
10
   
能提供单机版LIS软件,实现结果传输、A4纸打印。
   
第三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地点
交货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安装调试地点: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培训及售后服务
根据业主单位要求,中标人免费提供操作培训,至操作人员可熟练操作。
主机免费质保 36个月。在质保期外的维修配件按成本费收取。
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位,未能及时修复设备故障。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用户使用保证用户正常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对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免费巡检。
进口设备应提供中、英文维修手册及使用说明书。
提供塑封简明操作流程。
出现以下情形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1)设备供货后一年内,出现非人为因素损坏的;
2)质保期内,同一设备维修超过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
3)质保期内,同一问题经两次维修,仍出现相同问题的。
三、要求
1.所有招标要求条款投标供应商均必须如实反映响应或偏离情况,投标现场须出具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说明,作为技术响应偏离表的佐证文件。如投标单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为保证货物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
3.生产厂商必须具有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可不提供)。
4.所投设备必须具有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使用一年后支付余款10%。
五、供应商家数计算:
所有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产品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其他该品牌的投标人做无效投标处理。
六、其它相关说明:
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为确保产品的质量及供货时间,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证明、相应年限的原厂商质保承诺函。否则将不予通过项目验收。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
1、 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 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送至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1、 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
3、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6)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材料费)、运费、安装调试费、施工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投标人应按《设备清单》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 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4)本项目将进行现场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最终报价的准备。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8.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应报告监督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招标。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一、开评标程序
1.招标人组织开标
(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2.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
(1)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二、 评标办法
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继续报价,直到出现最低报价为止,则此时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
第五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1、中标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
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中标人不能及时供货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同时扣除相应合同履约金。另外,我院将视具体情况,限止其参加在本市范围内6个月至3年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4、中标人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限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险收。
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的交货及安装调试,每延误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整。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料目录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材料名称
   
响应文件位置
   
说 明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第 页
   
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第 页
   
见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4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
   
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或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6
   
营业执照
   
第 页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 页
   
见附件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 页
   
见附件
   
9
   
对投标供应商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
   
第 页
   
10
   
诚信承诺函
   
第 页
   
见附件
   
11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第 页
   
见附件
   
12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第 页
   
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
   
须单独密封
   
见附件
   
(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
(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开标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详见附件。
                                      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2日
海门三院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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