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河图镇官田小学班改幼项目工程、隆阳区永昌街道太平社区明德小学班改幼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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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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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隆阳区河图镇官田小学班改幼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隆阳区永昌街道太平社区明德小学班改幼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采购人 |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 | 联系电话 | 毛伟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官田社区 | ||||||||
采购代理机构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 ||||||||
项目名称 | 隆阳区河图镇官田小学班改幼项目工程 | 招标编号 | 保招代〔2018〕250—1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86元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30日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 | 开标地点 |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成交候选供应商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保山市河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经磋商后的最终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玉泉路55号 联系人:兰斌华 联系电话:18087504411 质量承诺:合格 主要中标单价:详见最终报价明细表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经磋商后的最终报价:245000.00元 |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杨新庆、张雪梅、兰建波 | |||||||||
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600元/份; 2、按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规定收取24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根据财库[2015]135号文规定,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4日(1个工作日)。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第一成交候选人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3.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 |||||||||
监督电话 |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75-2233939 | ||||||||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218607 |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13日 |
隆阳区永昌街道太平社区明德小学班改幼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采购人 |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中心学校 | 联系电话 | 毛伟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官田社区 | ||||||||
采购代理机构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 ||||||||
项目名称 | 隆阳区永昌街道太平社区明德小学班改幼项目 | 招标编号 | 保招代〔2018〕250—2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 | 233698.78元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30日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 | 开标地点 |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成交候选供应商 | |||||||||
第一成交候选人:保山市河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经磋商后的最终报价:230000.00元 | ||||||||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玉泉路55号 联系人:兰斌华 联系电话:18087504411 质量承诺:合格 主要中标单价:详见最终报价明细表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云南创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经磋商后的最终报价:233000.00元 |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杨新庆、张雪梅、兰建波 | |||||||||
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600元/份; 2、按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规定收取 23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根据财库[2015]135号文规定,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4日(1个工作日)。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第一成交候选人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3.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 |||||||||
监督电话 |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75-2233939 | ||||||||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218607 |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