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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房产出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房产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房产出租
标的编号
22FCZZ20200866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 8月2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9月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位于繁昌县新港镇克里村境内(大克山脚下)。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敬老院用房
所在层数
服务办公楼、福寿楼、福星楼:1-2/2;其他附属房屋、构筑物(杂物间、配电房、厕所、猪圈):1/1
建筑面积
2,896.21?O,其中:服务办公楼852.48?O;福寿楼924.48?O;福星楼1,000.32?O;其他附属房屋、构筑物(杂物间、配电房、厕所、猪圈)118.93?O。
租赁期限
10年, 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的次月公历1日开始起算。
租金支付
方式
按合同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50,0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现由出租方管理运营,入住30名五保老人。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不涉及)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敬老院建筑设计110床位张,配备部分生活设施、设备(含电视、空调、冰柜、空气能热水器、床等)。
其他情况
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房产已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繁住建验收字[2020]第010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40222201000175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人民币1,500,69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0年7月7日
评估机构
安徽中辉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底价
人民币1,500,690.00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繁昌县新港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222003025983H
机构地址:繁昌县新港镇解放东路
负责人:长江
机构性质:机关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繁昌县新港镇人民政府)拟公开出租持有的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房产,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房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6、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繁昌县新港镇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经营业态:敬老院。
2、特别提示
(1)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在繁昌县新港镇境内设立养老机构并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新单位”),新单位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3个工作日内,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新单位承继《房屋租赁合同》中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新单位为本次出租标的承租方,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为承租方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新单位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敬老院托管运营协议》(协议样本详见《出租文件》,下同),无条件接收原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的所有供养对象。
(3)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3、资格审查
由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出租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4、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后,确定的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5、交易签约
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在承租方付清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无息退还给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
2、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3、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
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相关房屋的移交;自办理移交之日起,出租标的因承租方原因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相关房屋,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相关房屋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土地性质、权证等情况,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自行承担各项经济、法律风险。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在繁昌县新港镇境内设立养老机构并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即“新单位”),新单位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3个工作日内,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新单位承继《房屋租赁合同》中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新单位为本次出租标的承租方,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为承租方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新单位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敬老院托管运营协议》,无条件接收原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的所有供养对象。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相关房屋的移交;自办理移交之日起,出租标的因承租方原因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7、意向竞租方承诺:自办理完毕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交出租标的升级改造方案(升级改造投资金额预算不得少于人民币150万元),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自升级改造方案审核通过之日,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按相关要求完成对出租标的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投资金额须不少于方案中的预算金额,以出租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为准),升级改造资金由承租方垫付,出租方按10年平均返还承租方;升级改造后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或备案。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对出租标的相关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等。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自行交纳水、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服从出租方及有权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从事与养老行业无关的其他任何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转租全部或者部分标的,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自觉接受出租方、民政、卫生、税务、物价、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须按《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50340-201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安徽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芜湖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营管理。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敬老院运营管理需要,需增加相关生活、医疗设施设备的,由承租方负责设施设备的质量及安全保障工作。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保持出租标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市政规划拆迁等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收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相关损失由各方各自承担。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须做好敬老院资产、账目交接,敬老院所有资产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卸、搬迁;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按出租方要求完整完好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升级改造、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用使用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及《敬老院托管运营协议》(样本)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8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竞租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 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在承租方付清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无息退还给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另行通知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0553-7711688)
技术支持
姚经理(0553-3117532)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县分公司(繁昌县繁阳镇钢铁厂小区17号楼1楼(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
其他
 

繁昌县新港镇敬老院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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