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湾沚镇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工程2020城中城小区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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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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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芜湖县湾沚镇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2GC2020FJ7695 | |
标段名称 | 芜湖县湾沚镇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工程2020城中城小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0FJ769502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县湾沚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县湾沚镇芜湖南路延伸段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01幢1单元11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工 1396602019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15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京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225058.42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海斌 | |
证书编号:皖234131562173 | ||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工期(天) | 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聚杰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225274.14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杨卫成 | |
证书编号:皖234131446497 | ||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工期(天) | 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一、 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依据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中3.2.1条): 1、安徽远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安徽亿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安徽万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芜湖绿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5、安徽中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安徽凯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7、桐城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8、安徽彩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安徽聚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安徽涵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安徽泰振建设有限公司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依据投标人须知10.3条) 1、安徽家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江苏铭鼎建设有限公司; 三、企业资质审查文件中相关证书未显示(依据评标办法3.1条) 1、安徽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企业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依据评标办法3.1条) 1、安徽滨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有效期已过(依据评标办法3.1条) 1、芜湖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芜湖中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为无效证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参与平均值计算单位名单:1、安徽聚杰建设有限公司;2、铭轩建设有限公司;3、芜湖鑫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安徽虎邦建设有限公司;5、安徽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芜湖多辉建设有限公司;7、安徽孟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安徽琨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安徽三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安徽中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变更原因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投诉,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芜湖中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京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聚杰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