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普陀区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保险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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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勤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保险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服务能力;(2)近三年(从2017年8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保险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4-205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XZB20200801) 3、预算编号:08-20-0152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做好2020年度普陀区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保险工作,保障残疾车主利益, 2020年度为残疾车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整车盗抢险。保险对象属于非机动车。 5、交付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605弄35号 6、交付日期: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供应商(指拟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0、最高限价:1,02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按实结算)。 12、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2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25 16:00:00至2020-09-0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于2020-09-01下午13:30-16:0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07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07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电脑设备,CA证书,疫情期间请佩戴好口罩及出示绿色“健康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无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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