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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石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1、项目名称: 石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QCZB2020-001L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进口全高清宫腔镜1台
4、产品用途: 提高临床科室基本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5、进口理由: 国内同类设备技术指标无法满足实际医疗需求,故申请采购进口设备。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20-05-13至2020-05-18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石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石阡县佛顶山北路联系人:黄艳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黔诚商务有限公司 &nbsp&nbsp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东路soho公寓E座&nbsp&nbsp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nbsp&nbsp联系电话: 1830268078612、财政部门:石阡县财政局联系地址:石阡县佛顶山大道500号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856-7624238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附件:    
进口产品论证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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