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城街南片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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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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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串城街南片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串城街南片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批【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丛台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丛台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约10.86万平方米,对区域内建筑及道路进行改造、修缮,改造建筑面积约21476平方米。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结算审核报告为止。项目地点:人民路以南,东起城东街、西至陵西大街、南起城南街、北至人民路。
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包括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核算、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索赔等核算、竣工结算审核、按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经济指标及数据、完成其他相关资讯工作,依据专业知识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服务,出具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报告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注册造价师证书;
3.1.5其他要求: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及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至少包含被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7至2020-01-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5号)四楼平台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备查,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1-17 09:00,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第 4 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串城街南片及周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批【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丛台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丛台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约10.86万平方米,对区域内建筑及道路进行改造、修缮,改造建筑面积约21476平方米。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结算审核报告为止。项目地点:人民路以南,东起城东街、西至陵西大街、南起城南街、北至人民路。
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包括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核算、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索赔等核算、竣工结算审核、按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经济指标及数据、完成其他相关资讯工作,依据专业知识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服务,出具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报告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注册造价师证书;
3.1.5其他要求: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及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至少包含被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7至2020-01-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5号)四楼平台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备查,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1-17 09:00,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第 4 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丛台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华北大街金融发展中心4楼 | 地址: | 丛台区江泉大厦9层901室 |
邮编: | 056001 | 邮编: | 056001 |
联系人: | 车明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0310-3020116 | 电话: | 1863009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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