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琅环镇人民政府桃园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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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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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琅环镇人民政府桃园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西昌市西郊乡南坛村惠民家园B栋二楼4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34012020001255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琅环镇人民政府桃园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为水利水电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8月26日到2020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西昌市西郊乡南坛村惠民家园B栋二楼4号。 | ||
方式: | 1.资格预审文件以网络(远程)或者现场方式获取,供应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网络(远程)获取:①供应商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照表上相关要求填写。②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 格式发送至281814329@qq.com,发送成功后,工作人员以邮件形式回复,收到回复即报名成功。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资格审查当日交于代理机构。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1.审查标准: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方法和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方法: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依法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家且≤1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作为磋商邀请对象进入磋商环节;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10家(不含10家)时,将现场随机抽取10家申请人进入磋商环节。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1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09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西昌市西郊乡南坛村惠民家园B栋二楼4号。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9月09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供应商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根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琅环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西昌市琅环镇琅环村6组3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