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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保建设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保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保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一、采购编号:EYJC2020-05  
二、项目名称: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保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内容、预算价和交货时间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和预算价:共有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日志审计
1

2
杀毒软件
1

3
服务器
1

4
堡垒机
1

5
边界防火墙
1

6
潜伏威胁探针
1

                预算价合计:      34.2(万元)

注: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4.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时间和要求: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和要求: 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国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件,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未及时录入相关查询渠道者,如若依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请于2020年8月25日08时00分起至2020年8月28日23时59分前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报名方式: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72-2367898 (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3、磋商文件获取
各投标人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成功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后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
六、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6.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最新版本《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 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如供应商未使用最新版本编制系统编制响应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2如供应商提交的招标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网站技术原因造成无法读取的除外。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磋商采购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响应文件的光盘。
7.2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2.1供应商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7.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3日14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磋商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7.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
7.3.1现场递交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电子响应文件加密CA锁按时参加。
7.3.2现场递交时间:2020年9月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
7.3.3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刻录响应文件光盘用密封袋密封包装,密封袋表面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密封袋口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和项目编号,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刻录光盘,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3日14:30 。
2、开标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
1、随机拆封纸质密封袋,查验光盘是否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未按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再开启电子响应文件。
2、查验合格,则由供应商代表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3、按照电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4、各供应商代表按规定对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每家供应商解密时长不超过10分钟(因开评标系统或网络原因导致的除外),供应商解密时长超过10分钟的,其响应文件不再予以解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宁新路76号
2、代理机构: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赵女士         
联系电话(兼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十二、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服务QQ):400-9618-998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4楼
投标人可到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学习园地】-【招标投标学习区】按钮进行相关投标知识的学习。
十三、附件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开标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有效降低开评标环节人员密度,在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进行开评标。
二、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限派3人(其中不含招标人派出的评标代表)参加开标、评标活动。进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在进入开标厅时核验。各单位、企业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评标专家应在确保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再确认是否参加评标活动。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参加评标活动应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在进入评标区时核验。
四、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身份核验由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其他人员的身份核验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五、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通告》(第9号)和大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面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程序的紧急通知》(大应疫指办通〔2020〕32号)要求,所有进出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均须用手机扫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云南抗疫情”出入码。
六、进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全程佩戴口罩,并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开标厅和评标区时请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37.3°C)、身份信息与承诺书一致方可进入。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
七、因进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云南抗疫情”扫码等,请各交易参与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  
八、进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在开标厅、等候区就座时应间隔1米以上,评标室内实行分散就座评标。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减少触摸扶手、门把等易污染部位和物品,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大楼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  
九、疫情防控期间,评标活动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评标,避免在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就餐。 
十、疫情防控期间,除现场开评标活动外,其他交易业务全面通过“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进行网上办理。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0872-5329639(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传真)。
13.1、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单    位

手    机

身份证号

自本日止的24天内所到城市情况

参加活动
2020年9月3日14时30分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保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的□开标/□评标/□其他事务(评标专家请填写评标厅:    号评标厅)

本人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2.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承诺事项、填写信息真实。
3.自愿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全程佩戴口罩,遵
守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4.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5.因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云南抗疫情”扫码等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体温检测结果: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docx2020-08-24 1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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