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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新港镇机关食堂招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2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繁昌县新港镇机关食堂招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0CG2020FW8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繁昌县新港镇机关食堂招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六、报账管理“1.承包人需及时梳理报账材料,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五单合一”制度,值班、加班需附值班表、审批表等。手续不健全的,一律不予认定。
2.承包人需提供正式报账发票,原则上最迟1个季度报账1次,超过时限的不予认定。”
现变更为:“1. 根据招标人就餐所产生的实际消费结算,承包人需及时梳理报账材料。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五单合一”制度,值班、加班需附值班表、审批表等。手续不健全的,一律不予认定。
2.承包人需提供正式报账发票,原则上最迟1个季度报账1次,超过时限的不予认定。”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E3)中3.2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35 分)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投标报价
 10 分
本项评审步骤: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价格调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调整价;
(2)价格扣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投标人,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1、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合理性
 3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 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开标时投标人现场唱标价为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以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的唱标价为依据进行计算。
项目人员情况
3 分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取得厨师资格证书的,每1人加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获奖情况
5分
投标人至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奖项一次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的一次得3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次得5分,满分5分。(获奖证书以发证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投标人业绩
 14分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投标人提供与2家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且服务时间不少于二年的餐饮服务合同,得基本分4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份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且服务时间不少于二年的餐饮服务合同(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加2分,最多加6分;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每增加1份具有单位食堂经营且服务人数不少于100人的服务合同得2分,最多加4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列表顺序进行评审,无论是否符合要求,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之后的业绩不再进行评审。

 现变更为: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投标报价
 13 分
本项目报价为500000.00元/年,得13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人员情况
3 分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取得厨师资格证书的,每1人加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获奖情况
5分
投标人至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奖项一次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的一次得3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次得5分,满分5分。(获奖证书以发证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投标人业绩
 14分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投标人提供与2家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且服务时间不少于二年的餐饮服务合同,得基本分4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份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且服务时间不少于二年的餐饮服务合同(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加2分,最多加6分;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每增加1份具有单位食堂经营且服务人数不少于100人的服务合同得2分,最多加4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列表顺序进行评审,无论是否符合要求,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之后的业绩不再进行评审。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原报名时间为2020年08月15日至2020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09月04日09:1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3日10:00。
现变更为:报名时间2020年09月02日至2020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8日09:1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10:00。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繁昌县新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繁昌县新港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6、7、8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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