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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LBCG2020101A中标(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灵璧县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LBCG2020101A中标(成交)公告
【信息日期:2020/09/01】
灵璧县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CG2020101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康市东昊发光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荆州村778号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灵璧县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言方、周敏、高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 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4栋,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村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民政局
地    址:灵璧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4栋
联 系 方 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 囡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附件:
中标结果公示民政局.pdf
招标文件民政局8.13.pdf
永康市.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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