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清流环一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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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清流环一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流环一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31-277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0T004Y2232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清流环一路南段 6、交付日期:2020-11-15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10、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12、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电话:35121721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01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8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2)、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1 14:00:00至2020-09-08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 2020年9月1日至 2020 年9月8日(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并于上述报名时间内到宁国路129号1401室进行现场投标报名资料核验,届时投标供应商受委托人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 复印件(另需携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查询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验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前来的投标供应商视为审核不通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11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11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国路129号1012会议室 2、磋商地点:宁国路129号101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二副,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 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 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1000元/本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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