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排水处设备部海斯特水泵配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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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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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排水处设备部海斯特水泵配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拟就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排水处设备部海斯特水泵配件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 |
1、采购人: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2、项目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排水处设备部海斯特水泵配件采购项目 | |
3、预算金额(万元):24.04 | |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海斯特水泵配件一批 | |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排水部现需为排水设施部的海斯特水泵进行维修。经考察国内相关厂家,均未能找到满足海斯特水泵性能的维修配件,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只能使用原生产厂家定制配件。 | |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
① 论证意见: |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大连中曦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购买相关货物,内容包括:海斯特水泵配件一批。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排水部现需为排水设施部的海斯特水泵进行维修。经考察国内相关厂家,均未能找到满足海斯特水泵性能的维修配件,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只能使用原生产厂家定制配件。大连中曦流体设备有限公司为海斯特(青岛)泵业有限公司在辽宁省唯一授权代理商,负责海斯特水泵的售后服务及备件市场的售后服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之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由大连中曦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货物安装。 |
② 论证人员: | 大连大学 邢大巍 大连铭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尚智博 大连中森地产 王宏宝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 |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大连中曦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
2、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77D号1单元26层8号 |
(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2020/9/1至2020/9/08 | |
(七)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 |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40号 |
2、采购代理机构: |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3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B座2602 |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