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4浦江段隧道口至大桥路段提升改造工程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S314浦江段隧道口至大桥路段提升改造工程 | |||||||||||||||||
施工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013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4浦江段隧道口至大桥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20】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S314浦江段隧道口至大桥路段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避险车道一座,增设加减速车道,盖板涵一道,完善相关交安设施等。 2.2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程建安费约427万元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0年5月、6月、7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0日 17时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5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0年09月10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 | |||||||||||||||||
4.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5400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20年09月21日09时3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6757570399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611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645673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09735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1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 |||||||||||||||||
2020年09月01日 | |||||||||||||||||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