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开区月爱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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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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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邯郸经开区月爱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经开区月爱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以邯经审招标核字【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月爱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月爱湖公园整体观赏水准,增设休憩游园及相关设施,面积约197777平方米;工程地点:邯郸经开区月爱湖区域
2.2招标范围:监理范围:邯郸经开区月爱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监理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1.2其他要求:(1)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3)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上述人员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6至2019-10-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报名处(邯郸市人民路342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12 09:30,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四室(邯郸市人民路34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经开区月爱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以邯经审招标核字【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月爱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月爱湖公园整体观赏水准,增设休憩游园及相关设施,面积约197777平方米;工程地点:邯郸经开区月爱湖区域
2.2招标范围:监理范围:邯郸经开区月爱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监理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1.2其他要求:(1)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3)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上述人员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6至2019-10-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报名处(邯郸市人民路342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12 09:30,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四室(邯郸市人民路34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科创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邯郸市新时代商务大厦17E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柱恩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0310-8066939 | 电话: | 0310-8036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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